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3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精神,现就我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7期7-1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