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司法人员豁免制度是本轮司法改革中司法人员履职保护机制的题中之意,但是在我国现行错案责任制度中"错案"标准模糊,过于追求案件处理结论的正确性,忽视影响案件处理的诸多因素的同时又没有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化问题的情况下,该制度的实施受到了严重制约。因此,应当在立法上确认司法人员豁免制度并明确其内容,完善、规范司法人员追责程序,建立豁免制约机制,并建立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补强司法人员豁免制度的运行。
出处
《犯罪研究》
2016年第2期44-49,共6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