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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对违纪干部不能一处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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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媒体近日报道,湖北襄阳三名受处分的干部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成为知错就改、知耻后勇的典型。事实说明,加强对违纪干部的教育管理,给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不仅能够帮助违纪干部重新出发,也能够更好地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作者 陈峰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6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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