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宪法规定了作为公有制形式之一的国家所有制,却并没有确立其具体的法律实现机制。为满足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物权法以国家所有权概念为基础初步建立了国家所有制的物权实现机制。然而,参照私有制一私人所有权模式而从国家所有制导出国家所有权的法!学原理并未真正形成。建立在国家所有权概念基础上的物权实现机制,既表现出与国家所有制的疏离,又受宪法国家所有制规范的牵引而犹豫踟蹰,难以全面满足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19期37-3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