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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服务公司与驾驶员之间的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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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驾驶员李某因工资、押金等问题与福建某专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李某述称:2014年11月20日,李某进入福建某专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简称"公司")处从事司机工作,双方当天签订一份期限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书面劳动合同。
出处 《中国工人》 2016年第5期56-60,共5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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