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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加装动力驱动,虽“零责任”也得赔偿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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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因嫌电动车速度太慢,我在电动车上加装了动力驱动装置。改装后,该车的最高时速由原来的20公里上升到45公里,自重也增加到47千克。三个月前,我驾车上班时与行人曾某发生碰撞,曾某受伤住院治疗14天,花去2万余元医疗费用。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边打电话边闯红灯。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新农村》 2016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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