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中规定厦门市新、改、扩建项目应满足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的要求,并根据厦门当地水文资料,与其对应的日降雨量为26.8 mm。即降雨量低于26.8 mm时,雨水能通过下渗进入土壤,或是积蓄于雨水调蓄设施中;降雨量超过26.8 mm时,多出来的雨水进入市政管道。本文以厦门市海沧区某现状居住小区为例,阐述为达到相应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要求,该居住小区可采用的改造途径。同时,针对改造后的涝水控制等提出相关的建议。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2016年第5期85-87,共3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