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5年民国江苏省政府奉命进行乡贤选定工作,选定范围为当时江苏地域的历代先贤及满清末叶有功于民族国家者,最后选定了以吴泰伯为首的30正、10附共40位江苏乡贤,并进行事迹传播,以期民众学习效法。无论其选定意图、选定标准,还是其选定过程、选定结果,此次乡贤选定工作既存在政府奉命包办而产生的诸多偏颇之处,又具有强化价值认同、激发抗战意志的积极意义,亦对当今乡贤评选与"新乡贤"文化实现"深厚的历史传承和创新性的当代建构"有所启发和借鉴。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78-83,共6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商会研究(1930-1949)"(11BZS068)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现代长江中下游重要城市商会资料整理与研究"(13JJD770012)
苏州大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