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史》卷三三二《游师雄传》记载其“人拜祠部员外郎,加集贤校理,为陕西转运使”。然而,国家图书馆藏游师雄墓志铭则称“乃除公集贤校理,权陕西转运副使”(《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40册)。《束都事略。游师雄传》则记载“师雄为陕西转运判官,又为转运副使”。究竟是“陕西转运使”还是“权陕西转运副使”,抑或是“陕西转运副使”呢?
出处
《中华文史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90-190,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