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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间病休仍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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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与我的劳动合同中曾经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的1年内,我不得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公司将每月支付我4000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若我违约,必须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半年前。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4年第7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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