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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未到岗不属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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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4个月前,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随即我便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鉴于我在原单位尚有工资没有结清,原单位让我5天后前往领取,我便向新公司提出,一周后才能前往正式上班,公司予以认可。谁知,我在前往原单位领取工资时遭遇了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全责。基于原单位和新公司均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曾分别要求各自给予工伤赔偿。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4年第1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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