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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不是拒发年终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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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评析年终奖的发放要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但在既未有约定,又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则要着重考量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往年是否有发年终奖的事实;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发放年终奖。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5年第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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