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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医保的“补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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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浙江省金华市于2001年建立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制度,2013年7月探索实施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从而构建了"一主体两补充",即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多层次、可持续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作者 钱建迅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5年第5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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