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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部门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中国残联、民政部、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所有市辖区、到2020年所有县(市、旗)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对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给予用地、资金及税收等优惠。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5年第8期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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