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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带薪年休假与试用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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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技工学校毕业后我到了某餐饮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我离开餐饮公司,进入了现在的食品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的试用期为6个月。我入职食品公司4个月后,向公司提交了休带薪年休假的申请,遭到公司领导的拒绝。其理由是,按照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是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只有在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享有带薪年休假资格。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5年第9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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