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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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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父亲张某于1998年办理退休手续,2004年10月因患精神疾病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直至2014年10月,我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父亲死亡。2014年11月,我领取了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母亲自2014年11月起开始享受遗属补助。我要求社保部门补发父亲失踪期间的养老金,但被告知不能补发。请问,我父亲失踪多年,难道就不能适当补发失踪期间的养老金吗?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5年第10期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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