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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合同期满不续签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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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上个月,我公司接了个很大的订单,为保证按期完成任务,新招聘了十多名员工,并与他们分别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单任务完成后,公司与这批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像这样的短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9年第9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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