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4期48-50,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