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府发[201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以及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及主城区公共交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7期1-3,38,共3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