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我考入武汉一所大学学习法律。面对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曾一度想改学新闻,直到偶遏《人民检察》。大二暑假,在一个同学家做客期间,无意中看到他当检察官的堂哥留下的一本《人民检察》。时隔近二十年,我对那期杂志中《法律不可以优惠》这篇文章仍然记忆犹新,文章从批判一名“县太爷”犯罪后没有被逮捕这个事例引申开去,评述了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等基本法律原则,语言生动,让人难忘。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40-40,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