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方式。全案移送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顺应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但并非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就能完全解决我国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的所有问题,其至少存在法官预断、不当诉讼难以彻底杜绝和默读审判无法完全避免三种风险。基于此,在全面分析全案移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和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对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出处
《滨州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Binzhou Polytech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