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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境外股份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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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适用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取得的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所得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数额(以下称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应按以下顺序进行税务处理。
作者 刘明
机构地区 鼎和集团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2期23-23,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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