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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当将不含税价作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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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朱之光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2期40-41,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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