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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税收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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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选择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这里的实际利润并非是企业会计利润.
作者 曹丽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3期61-61,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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