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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销售房屋打折必须在发票上注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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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作者 孙杨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5期84-84,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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