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这种社会转型一方面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多样化。社会组织作为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通过其自身优势在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中起到弥补政府治理缺位、市场调节失灵的功用,同时有助于形成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从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入手,结合社会组织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具体路径,对社会组织在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的功用进行分析成为合适之选。
出处
《净月学刊》
2016年第3期112-118,共7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