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网商标案件中网络平台服务商应承担哪些责任?——对《北京高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的解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出售商品的商家(以下简称“卖家”)与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商”)的外在关系来看,目前网络销售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其一,卖家自己建设网络服务平台,向不特定的买家销售商品,如京东、亚马逊等。该模式仅涉及卖家和买家,所以处理此模式交易环节出现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与处理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无实质区别。
作者 马腾飞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6年第11期40-42,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