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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若干问题探讨——以重庆市白家林、吴淑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为例 被引量:1

Discussion on Several Problems About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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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家林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吴淑琴等人处收购沾染有矿物油、涂料废物及废有机溶剂等物的废旧包装桶,雇佣工人用洗衣粉、香蕉水或清水清洗后出售,对于不易清洗的包装桶切割成块状后出售。对于清洗废旧包装桶产生的废水,白家林指使工人直接倾倒在地上,通过铺设的管道排放至外环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白家林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吴淑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0元。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6年第10期59-61,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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