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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可以拒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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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3年12月,A县广播电视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A县传媒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投标通知书》上载明: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按规定向A县招投标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
作者 梁晋
出处 《中国招标》 2016年第20期39-39,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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