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3月14日,证监会批准设立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这是根据2013年8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设立的首家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根据CEPA补充协议十,允许内地证券公司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
出处
《金融监管研究》
2016年第4期112-113,共2页
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