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4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建立扬州市市场价格违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标志着物价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的市场领域价格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监管机制正式建立。近年来,"天价虾"、"天价鱼"等欺客宰客事件频发,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为此,扬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牵头起草文件,构建市场价格违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年第5期20-20,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