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
2015年1月21日,本案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与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签订《融资协议》,约定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通过“人人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融资88万元(包括诺米多公司出资70.4万元)。
出处
《法庭内外》
2016年第4期5-9,共5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