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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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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日起,《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资助、捐助和财政直接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明确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权颁证制度。
出处 《乡镇论坛》 2016年第16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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