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质证程序是刑事庭审的核心活动,是法庭审查判断证据进而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是刑事庭审中调查核实证据的法定途径。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检察机关指导意见虽然对质证程序予以规定,但相关条文规定粗疏简陋,对于质证主体、质证内容、质证程序并未明确规定,质证也未被上升至被告人权利的高度,同时缺乏必要的质证规则予以保障。在英美法系国家,质证是庭审当事人对抗的重要手段,在美国质证权是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并通过质证规则进行保障,对我国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有着启示和借鉴意义。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2016年第3期95-99,共5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