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下班后留办公室能否算加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李想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仔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苦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因此,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21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