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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小产权房可以转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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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林永权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21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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