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总结了美国、日本和印度三个国家建立农业保险组织运行体系的经验,指出这三个国家均能根据自身农业发展模式确定农业保险组织运行体系,强化农业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明确农业保险主导部门,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农业保险组织运行体系给予财政支持,并充分依靠保险中介组织承保和理赔。建议中国在实施农业保险过程中应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农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多样化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方式,采取多样化的农业保险组织运行体系并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组织的作用。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76-181,共6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