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上海市率先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制以来,财务监理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对项目投资控制的动态控制效用明显。上海市也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监理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如何开展财务监理工作有了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开展财务监理工作中对协助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会计核算、预控措施等环节仍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项目法人对财务监理工作内容也没有深入的了解和执行,往往都侧重于投资控制环节。本文通过财务监理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差异分析,以财务监理工作制度和财务监理委托合同为依据,就目前财务监理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措施,通过项目法人对财务监理单位的加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财务监理服务工作。
出处
《上海水务》
2016年第A01期10-14,共5页
Shanghai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