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学生"研究创新式"学习是指法学学生将研究性教学中教师所传授的聚焦"研究创新"的学习方法运用于自主学习以提高自己综合能力而展示的学习活动,具有学生中心焦点、学习过程视点、目标多元基点等特征。学习者需要在理论学习路径和实践学习路径中重点关注法学知识、批判理念与创新能力等维度。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学习是法学学生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确认问题、分析问题与建构解决贯穿于过程性实践学习、归纳性实践学习、演绎性实践学习和开放性实践学习之中。
出处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第6期34-37,共4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聚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地方性大学研究性教学与学习模式的理论与实践"(XJK013BGD019)
湖南科技大学教改课题"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的理论与实践"(G3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