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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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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冯思思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22期55-5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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