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出版传媒企业中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是出版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创新,其要点是以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拥有特殊管理股为条件,允许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参股或控股形式,从事有关特许经营业务。这种探索有利于国有文化企业提高投融资能力,保持和扩大国有资本影响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市场准入,吸引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规范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业。这是借鉴国际美英类别股份制度、新加坡报业管理股制度等做法,形成保证控制权利与提升融资能力平衡的积极尝试。目前特殊管理股试点已经在对外出版领域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展开。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23-26,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