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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之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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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争议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律上终于有了“名分”。新法把刑事和解引入刑事公诉案件处理范围,为刑事司法提供了一个新的诉讼解决模式。作为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其不但体现了立法机关对有效打击犯罪的努力,而且也体现了立法机关对被害人利益的关注与保护。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新刑诉法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仅有三条规定,不够细化,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本文在提出和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特别程序的构想,即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处理的条件和范围、具体程序,明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及司法机关的约束力。重点提出进一步制定刑事和解的实施细则,完善相关规定,以便司法实务有章可循,真正发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作者 颜区良
出处 《特区法坛》 2016年第4期40-45,共6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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