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衍生出了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欧美不少国家都对这项义务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协同诉讼的重要性。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系首次规定,强调诉讼诚信,规制恶意诉讼。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在民诉程序中的价值体现为公正、安定和效率,其范畴包括案件事实的陈述和诉讼主张。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识别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的途径可归纳为当事人收集证据加以证明,对方当事人提出反驳或反证对抗和法院依职权主动识别。程序设置方面为当事人在最后陈述阶段提出虚假陈述认定,当事人在判决后一定期限内可单独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依职权在判决中直接认定。惩罚措施亦是规制路径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6年第3期80-82,共3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