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掀起,众筹在国内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产生了多种模式的众筹平台。然而,由于众筹是个新兴事物,人们对它从认识到认知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众筹行业会有意或无意地触犯法律,从而产生犯罪。或以"众筹"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利用"众筹"实施诈骗,或打着"众筹"旗号组织非法传销,或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或实施洗钱犯罪,形式多样。要从互联网、各方人员、各种电子证据入手,加强众筹犯罪案件的侦查。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5-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