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以来,我国的移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已进入移动互联时代。不法分子利用移动互联网通过发布虚假信息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给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威胁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其中的跨境信息诈骗更是具有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的特点。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对网络诈骗的规定仍存在网络诈骗界定不明、管辖原则规定不明、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因缺乏有关电子数据的可执行性规定,造成国际合作参与度低,需对网络诈骗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确定符合实际需求的管辖原则,对电子数据做出有操作性的规定,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