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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预收的货款应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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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根据购货方的需求,生产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合同约定于24个月内交付.购货方在设备未交付之前,预先支付了本公司部分货物定金.对预收的货物定金部分是否意味着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
作者 李继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3期74-74,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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