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付未付的工资如何调整年度所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2009年当地税务稽查机关对本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检查,对本公司截止2008年底应付未付的工资余额47万元直接调增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但本公司截止2007年底应付工资账面余额为45万元,2008年度支付的工人工资中,其中47万元是通过应付工资支付,并没有进入当期损益.请问,税务机关直接按2008年底应付未付工资余额47万元调增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正确?
作者 湖北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4期35-35,共1页 Tax Pay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