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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属单位委派董事取得董事津贴是否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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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从事工业、商业、房地产等多项业务,下设二十余家全资子公司及十余家控股企业.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派一部分员工担任所投资企业及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务.不过,对于这些担任下属投资企业以及控股企业公司董事、监事员工取得的董事、监事津贴,公司规定不直接支付给个人,而是统一归公司所有.对此,请教专家,企业取得的这部份董事、监事津贴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作者 胡俊坤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5期36-36,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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