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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制作销售广告产品缴纳营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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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们是通南市一家小广告装饰公司,2006年成立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就注明广告制作、材料销售等.由此,我们每月需向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申报缴纳税款.在2009年地税局稽查局进行纳税检查时(所属期2006-2007年度),检查人员不承认公司使用的国税局商业销售发票,对于销售广告材料和销售制作广告的产品,统统改为按广告业收入纳税.请问,对于销售广告材料和销售制作广告产品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作者 严峻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5期38-38,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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