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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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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根据2010年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那么,在新办法指导下具体哪些纳税人需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在纳税辅导期内又需要注意些什么?
作者 柯国强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8期66-68,共3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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